各县(市)教研室、市属高中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师[2006]116号)的有关要求,由我院集中组织绍兴市级高二有关学科课前全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普通高中高二物理、通用技术、生物、历史全体任课教师。
二、培训时间:2008年3月1日(上午9:00-----下午4:00)
三、培训地点:
地点
学科
绍兴一中
生物(选修IB)
稽山中学
历史(选修IB)、 物理(选修IB)
高级中学
通用技术(必修2)
四、培训要求:
1、各县(市)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并督促学校做好培训组织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。各县(市)教研员作为领队参加培训。
2、各校要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,努力做到培训时间充分保证,培训对象一个不缺。
3、参加培训的教师请随带有关学科新教材、新课标等学习资料。
4、本次培训合格的教师将给予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,培训费用与学校统一结算。
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
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